持久授權書與預設醫療指示:趁清醒為自己做主
持久授權書(EPOA)讓你趁精神上有能力時委任受權人,日後管理財務;預設醫療指示(AMD)讓你預先表達對維持生命治療的意願。兩者作用不同,建議連同遺囑一併考慮。
平安三寶:三份文件,三個用途
「平安三寶」指遺囑、持久授權書與預設醫療指示。遺囑處理身故後的財產分配;持久授權書讓你在生但喪失精神行為能力時,由受權人管理財務;預設醫療指示則讓你預先表達對維持生命治療的意願。
| 文件 | 處理什麼 | 何時生效 |
|---|---|---|
| 遺囑 | 身故後的財產分配 | 離世後 |
| 持久授權書(EPOA) | 在生但喪失精神行為能力時的財務管理 | 喪失精神行為能力並登記後 |
| 預設醫療指示(AMD) | 末期等情況下的維持生命治療意願 | 失去自決能力時由醫護參照 |
持久授權書(EPOA)
讓你趁精神上有能力時,預先委任「受權人」,於日後喪失精神行為能力時管理你的財務事項。須按指定格式,並在註冊醫生及律師見證下簽署(一般在醫生見證後 28 天內於律師面前簽署)。
授權範圍、生效與登記安排,以《持久授權書條例》及法律意見為準。
預設醫療指示(AMD)
讓你預先表明:若日後病情到了特定階段(如末期、不可逆轉昏迷)且無法自決,是否拒絕某些維持生命治療。2024 年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》為預設醫療指示及「不作心肺復甦術」命令確立法律基礎。訂立要求:年滿 18 歲、精神上有能力、以書面訂立,並有兩名見證人,其中一位須為註冊醫生。
條例的實施安排與細節,以醫務衞生局公布為準。
建議一併辦理
持久授權書與預設醫療指示的見證要求相近(都涉及醫生),不少人會一併辦理,並同時檢視遺囑,一次過完成「平安三寶」。
常見誤解
- 持久授權書 ≠ 遺囑:前者在生時管理財務,後者身故後分配財產。
- 預設醫療指示 ≠ 安樂死:AMD 是拒絕特定維持生命治療,並非主動結束生命。
- 訂立後,只要精神上仍有能力,仍可更改或撤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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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持久授權書與遺囑有什麼分別?
持久授權書在你在世但喪失精神行為能力時管理財務;遺囑則在你離世後才分配財產。兩者用途不同,可一併規劃。
預設醫療指示如何訂立?
須年滿 18 歲、精神上有能力、以書面訂立,並有兩名見證人,其中一位為註冊醫生;訂立後仍可在有能力時更改或撤銷。
平安三寶包括什麼?
一般指遺囑、持久授權書與預設醫療指示三份文件,分別處理財產傳承、財務管理與醫療意願。
持久授權書何時生效?
一般於受權人認為你已喪失精神行為能力、並按《持久授權書條例》登記後生效;具體須以法律意見為準。
預設醫療指示等於安樂死嗎?
不是。預設醫療指示讓你在特定情況下拒絕某些維持生命治療,屬於「不施行」;安樂死是主動結束生命,在香港並不合法。